农业部部长韩长赋:
随着工业化、城镇化快速发展,目前大量劳动力离开农村,农民出现了分化,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。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、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,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,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,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。
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:
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改革需要许多基础工作,只有这些工作完善之后才能把改革的潜力释放出来,主要包括:相关的法律制度修改,我国的农村土地立法一直严重滞后于社会实践,现行的政策与法律有诸多矛盾之处,主要是中国的国情如何建立相应的法律体制,比如经营权究竟是债权还是物力等等,抵押权的范围、风险管控等等;还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,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。
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:
之前在土地流转过程中,出现过很多经营主体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,现在将农村土地经营权分离出来,并将经营主体的经营权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,有利于保护新型经营主体的权益,有助于农业规模化经营和推进农业现代化。在经营权独立出来后,农民可以放心大胆进城,这也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。
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陈锡文:
《物权法》规定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,宅基地使用权都是用益物权,就是财产权利,所以不能因为农民变成城里人,就把权利拿掉,如果要拿掉,那么只有在依法、自愿、有偿的情况才下可以。很多农民不敢进城,有很多原因,一是城里的很多公共服务没有提供给他,且他最大的一个担心就是换成城市户口之后,会不会强迫把(农村)那几个权利收走。现在党中央国务院明确地告诉了:不收,维护权利。